涉老政策 第2页
宝鸡太白:“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024年,太白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经办过程中,严把审核关口,规范经办流程,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多措并举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一是按时比对排查到龄人员信息。县经办机构及时通知各镇下发到龄、补缴通知,及时提供银行账号等信息,做好养老待遇申领工作,确保到龄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发展银发经济,有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同时也有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落实《浙江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与标准(一)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经济困难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下同),该项补贴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
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农林水务局、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国资委、医保局、邮政局、消防救援…
山东省进一步推进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了《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超龄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及见习人员、住院规培医学在读研究生、家政服务人员等4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办法》今年7月1日起实施,预计惠及人群超50万人,将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 《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为切实保障特定职业人群工伤权益,进一步分散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青海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