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涉老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 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

关爱多2年前 (2024-06-07)涉老政策689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要求统筹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助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通知明确,要加大银发经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技工院校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加强涉老专业产教融合,及时将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服务等银发经济急需紧缺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开展特色培训。畅通银发经济领域人才发展空间,指导银发经济领域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护理等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医务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在相关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立专门赛项。

图一.png

通知要求,加强银发经济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将银发经济领域重点企业纳入用工服务保障范围,线上开设银发经济招聘专区,线下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落实银发经济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设立一批银发经济领域见习基地,增强青年对银发经济领域就业的体验感和认同感。支持银发经济领域自主创业,开发一批创业项目库,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开设银发经济创业孵化专区和基地,对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强化银发经济领域岗位认同,加强企业用工指导,鼓励企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激发员工积极性,稳定用工规模。

通知提出,拓展银发群体增收渠道,引导用人单位大力开发“适老化”岗位,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适合老龄人力资源的就业岗位、技术产品和服务模式。维护大龄劳动者劳动权益,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权益,畅通大龄劳动者维权渠道。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6日 13 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邱超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关爱多@行域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zgs.cc/post/251.html

分享给朋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 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 的相关文章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 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预收费模式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广泛应用于服务业。随着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出于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省民政厅。…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天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天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4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统一科学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高…

青海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发文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青海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发文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官网了解到,日前青海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家部门印发《青海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设施建设、多元参与、服务质量、补贴支持、综合监管等五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着力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让广大老…

安徽出台办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保障家有患病住院老人的员工护理假

安徽出台办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保障家有患病住院老人的员工护理假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6月3日从安徽省人大获悉,2024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共9章73条,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家有患病住院或失能老人,护理假将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