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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印发 更好顺应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关爱多10个月前 (07-25)涉老政策827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旨在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和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顺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该工作方案明确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工作流程。每2年开展一次评估,每次命名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各100个左右,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标准是:运营满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及以上,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65%。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医疗和养老服务提供者共享综合评估结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对老年疾病开展早期干预,预防或减缓失能失智;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负面事件、违法案件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执行不力、服务水平明显下降、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及时按程序取消示范县(市、区)或示范机构称号,且3年内不得申请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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