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
情形:如何理解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
解答:《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超过此时限的代表工程业绩不能认可。
情形:如何理解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
解答:《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超过此时限的代表工程业绩不能认可。
案例情形:欺骗取得地质灾害资质证书撤销后,资质自始无效。期间承接的项目如何定性、处理?解读:欺骗取得地质灾害资质证书撤销后,资质自始无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被许可人基于欺骗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利益不受保护”,即违法行为人基于该行政许可获得的相关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故不受法律保护。违法...
情形: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只需申报1人吗?解答:是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对于企业申报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申报两个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只需申报1人,此人的个人业绩应为本次申报的资质类型中的一种。...
情形: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解答:不需要。...
情形: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解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
情形:申请化工石化医药、市政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标准要求个人业绩需涵盖本行业中的若干设计类型,是否要求每个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都需涵盖上述设计类型呢?解答:不需要。企业配备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覆盖了标准要求的设计类型即可,并不需要每个技术人员都要满足标准要求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要求。...
情形: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解答:暂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