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情形: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解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情形: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解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基本信息实施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10-58933470(可咨询关于部批企业资质申请的受理及部批资质证书的发放问题,不包括资质审批环节相关问题)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10-58934626办…
情形:企业针对公示意见提交了陈述材料,如何获知最终审查结论?解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发证信息查询。…
情形:2018年1月1日后,如何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解答:申报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示要求,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工程项目的16位项目编号,未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可不填写项目编号。个人业绩需上传本人亲…
情形: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如何申报?解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按如下规定执行:(1)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
情形: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解答:不需要。…
情形: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可以是有限公司吗?解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