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要闻

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关爱多3年前 (2023-07-06)国内要闻844

情形: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解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关爱多@行域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zgs.cc/post/39.html

分享给朋友:

“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的相关文章

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可简化审批手续的,应提交哪些材料?

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可简化审批手续的,应提交哪些材料?

情形: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的,应提交哪些材料?解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

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缴纳吗?

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缴纳吗?

情形: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为员工缴纳吗?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缴纳吗?解答: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可否按照建市[2014]79号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可否按照建市[2014]79号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

情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可否按照建市[2014]79号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解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除企业外资退出、国有企业改制两种情形外,不予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

2018年1月1日后,如何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

2018年1月1日后,如何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

情形:2018年1月1日后,如何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解答:申报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示要求,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工程项目的16位项目编号,未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可不填写项目编号。个人业绩需上传本人亲…

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

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

情形: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解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按照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同申报渠道申请,按照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的相同条件进行考核。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以由涵盖工程设计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替代。其…

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情形: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解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