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情形: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解答:可以。除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提供有关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情形: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解答:可以。除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提供有关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情形:企业申报材料中所列的个别注册执业人员存在重复注册问题,但剔除该注册执业人员后,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仍然达标,其资质申请是否可以认可?解答:不可以。当申报企业存在注册执业人员重复注册问题没有纠正之前,不批准该企业的资质申请。...
情形:《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第三条“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的”,涉及哪些资质项?解答:申请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人防工程专业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情形: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可以同时作为注册人员或非注册人员之一进行申报吗?解答:可以。但其学历、职称、工程勘察经历、个人业绩等指标,要分别满足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或非注册人员)的要求。...
情形: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核定为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解答:不可以。已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的企业若需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应先注销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再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办理,最高不超过乙级。...
情形:申请化工石化医药、市政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标准要求个人业绩需涵盖本行业中的若干设计类型,是否要求每个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都需涵盖上述设计类型呢?解答:不需要。企业配备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覆盖了标准要求的设计类型即可,并不需要每个技术人员都要满足标准要求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要求。...
情形: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解答:暂不考核。...